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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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 法院 | 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2020)辽0102民初11718号民事判决第二项; 二、变更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2020)辽0102民初11718号民事判决第一项为:***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一次性偿还借款本金110,000元及利息(自2020年7月13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以本金110,000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二、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1,322元(已减半收取),二审案件受理费2,644元,均由***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1-03-16 |
| 发布日期 | 2021-03-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