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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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北京智物慧联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品视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法院 |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追加***为执行依据为(2015)海民(知)初字第9555号民事判决的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 二、***在(2015)海民(知)初字第9555号民事判决确定的北京智物慧联科技有限公司应履行而未履行的债务范围内对北京品视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承担清偿责任。 申请人、被申请追加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起诉讼。 |
裁判日期 | 2019-09-29 |
发布日期 | 2020-03-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