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行政行为行政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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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山丹县博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类型 | 行政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其他行政行为 |
法院 | 甘肃省山丹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准予强制执行申请人山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20年6月22日作出的山建征决字[2020]第15号行政征收决定书中关于被执行人山丹县博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补缴山丹县艾黎大酒店主楼、北副楼、南副楼、1、2号公寓楼及2号公寓楼商业段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玖拾肆万贰仟贰佰壹拾伍元陆角伍分(942215.65元)的行政征收内容。 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执行人山丹县博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限于本裁定送达后七日内交纳。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裁判日期 | 2021-03-10 |
发布日期 | 2021-03-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