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1-03-2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西安固的桥隧机械物资有限公司
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陕西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大街支行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法院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解除被申请人陕西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1629058.42元(开户银行: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大街支行,账号:XXXXXXXXXXXXXX1780)冻结措施。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1-01-18
发布日期 2021-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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