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西安固的桥隧机械物资有限公司 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陕西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大街支行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
| 法院 |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解除被申请人陕西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1629058.42元(开户银行: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大街支行,账号:XXXXXXXXXXXXXX1780)冻结措施。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1-01-18 |
| 发布日期 | 2021-03-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