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偿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安盛天平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中心支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分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法院 | 行唐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安盛天平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中心支公司的起诉。 原告预交案件受理费1000元,本裁定生效后退还原告。 如不服本裁定,可自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19-11-18 |
发布日期 | 2019-12-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