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1-03-2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宁夏斯米克发电设备有限公司
宁夏第二建筑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1)宁0105民初1421号

原告:宁夏斯米克发电设备有限公司。

被告:宁夏第二建筑有限公司。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适用程序:简易程序

立案时间:2021年2月25日

待裁定事项:是否准许撤诉

裁定结果:准予原告宁夏斯米克发电设备有限公司撤诉

诉讼费用负担:案件受理费25元(已收取1773元,退还宁夏斯米克发电设备有限公司1748元),由原告宁夏斯米克发电设备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李 琪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七日

法官助理刘夕源

书记员王小瑞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1-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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