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通知书

发布于:2021-03-2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豫宏防水防腐工程有限公司
类型 结案通知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津0112执1016号

申请执行人:***,男,****年*月*日出生,回族,住***。

被执行人:豫宏防水防腐工程有限公司,住***。

法定代表人:王金成,职务:总经理。

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受理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豫宏防水防腐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2020)津0112民初5156号民事调解书,因执行完毕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审判员  董世龙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六日

书记员  王翔宇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1-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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