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保护纠纷案件执行结案通知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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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执行结案通知书 |
案号 | - |
案由 | 物权保护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吉林省安图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吉林省安图县人民法院 执行结案通知书 (2021)吉2426执保27号 原告:***,男,****年*月*日出生,朝鲜族,住***。 被告:***,男,****年**月**日出生,汉族,住***。 被告:安图县石门镇镜城村村民委员会,住***。 关于原告***与被告***、安图县石门镇镜城村村民委员会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本院已经立案受理。经审查,本院于2021年3月2日作出(2021)吉2426民初91号民事裁定书,依职权对被告***名下的财产在15万元范围内进行查询,本院于2021年3月2日提请了网络查控,于2021年3月4日将查询结果反馈给业务庭,至此,本案结案。 二〇二一年三月十七日 |
裁判日期 | |
发布日期 | 2021-03-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