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非诉财产保全审查非诉保全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重庆新望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 洋浦陆邦混凝土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解除对被申请人重庆新望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州支行开户的账号×××内的银行存款795,289元的冻结。 案件申请费4496.44元,由解除保全申请人洋浦陆邦混凝土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1-02-07 |
| 发布日期 | 2021-03-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