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19-12-1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石家庄内陆港有限公司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中心支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
法院 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被告邯郸紫山特钢集团通兴型材有限公司银行存款7200万元或查封其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18-02-05
发布日期 2019-12-16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