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软件开发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北京车联天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中科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计算机软件开发合同纠纷 |
| 法院 |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北京车联天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中科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合同款858629.49元; 二、北京车联天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中科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利息损失(以277363.58元中应付未付部分为基数,自2019年4月21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车联天下公司实际支付完前述277363.58元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以581265.91元中应付未付部分为基数,自2020年5月1日起至车联天下公司实际支付完前述581265.91元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如未按本判决所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则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2606元,由北京车联天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双方当事人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12-14 |
| 发布日期 | 2021-03-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