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出资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3-2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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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股东出资纠纷
法院 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原告青岛恒安伟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95000元,由原告青岛恒安伟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05-22
发布日期 2021-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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