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3-27 来源: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蓝天泰润(北京)洗涤服务有限公司
北京玉林森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和顺达利酒店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服务合同纠纷
法院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北京玉林森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给付原告蓝天泰润(北京)洗涤服务有限公司布草租赁及洗涤费309886.1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7日内执行清;

二、被告北京玉林森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给付原告蓝天泰润(北京)洗涤服务有限公司违约金,以309886.1元为基数,以每日万分之五为计算标准,自2020年1月1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

三、驳回原告蓝天泰润(北京)洗涤服务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保全费2247元,由被告北京玉林森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

案件受理费6573元,由原告蓝天泰润(北京)洗涤服务有限公司负担722元,由被告北京玉林森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负担5851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7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11-23
发布日期 2021-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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