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除妨害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宿迁市鑫嘉达置业有限公司 沭阳新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排除妨害纠纷 |
法院 | 江苏省沭阳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告***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搬离沭阳县香溢花城3幢一单元302室房屋。 案件受理费100元,减半收取50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100元。 |
裁判日期 | 2021-02-26 |
发布日期 | 2021-03-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