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南昌金融大街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江西翰墨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四川浙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北京原创加艺术设计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 北京原创加艺术设计有限公司 江西省新天鑫经济贸易开发中心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租赁合同纠纷 |
| 法院 | 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江西翰墨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28005元,由江西翰墨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同时按照不服本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开户行:农业银行南昌市环湖支行,账号:143152010400014420000000003,收款单位户名: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并在缴费时务必在用途中注明“诉讼费”),上诉于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上诉期满后七日内仍未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
| 裁判日期 | 2020-11-18 |
| 发布日期 | 2021-03-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