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陕西万利通宝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劳务合同纠纷 |
| 法院 | 陕西省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变更陕西省洋县人民法院(2020)陕0723民初1973号民事判决主文为:限***在判决生效后30日内支付***劳务费136436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一审案件受理费3050元,减半收取1525元,由***负担1510元,由***负担15元。二审案件受理费3050元,由***负担3020元,***负担3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1-03-17 |
| 发布日期 | 2021-03-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