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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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循其本价格鉴定评估有限公司 湖北创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市襄州支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 法院 | 湖北省老河口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襄阳市襄州支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赔偿原告***各项损失62741.66元(垫付的10000元已冲抵)。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830元,减半收取415元,由原告***负担115元,由被告***负担30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人应在提交上诉状时,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830元,款汇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襄阳万山支行;户名: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账号17×××56)。 |
| 裁判日期 | 2019-04-25 |
| 发布日期 | 2021-03-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