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北京百维博锐贸易有限公司 北京麦考利科技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财产保全 |
| 法院 |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冻结被申请人***、北京百维博锐贸易有限公司、北京麦考利科技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2273298.04元。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负担(已交纳)。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本院将依法解除保全。 |
| 裁判日期 | 2019-11-07 |
| 发布日期 | 2020-03-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