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 北京市正宏基业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 法院 |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在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限额内赔偿***交通费1985元; 二、驳回***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515元(***已预交),由***负担494元,已交纳,由北京市正宏基业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负担21元,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19-11-28 |
| 发布日期 | 2020-03-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