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代位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3-2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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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债权人代位权纠纷
法院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中国服装集团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383649元,由中国服装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五份,上诉于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并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账号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对财产案件提起上诉的,案件受理费按照不服一审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预交。在收到本院《上诉费用交纳通知书》次日起七日内仍未交纳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户名、开户行、指定账号详见本院《上诉费用交纳通知书》

裁判日期 2021-02-22
发布日期 2021-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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