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代位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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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债权人代位权纠纷 |
| 法院 |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中国服装集团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383649元,由中国服装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五份,上诉于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并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指定账号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对财产案件提起上诉的,案件受理费按照不服一审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预交。在收到本院《上诉费用交纳通知书》次日起七日内仍未交纳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户名、开户行、指定账号详见本院《上诉费用交纳通知书》 |
| 裁判日期 | 2021-02-22 |
| 发布日期 | 2021-03-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