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03-2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河北四明升光通信设备有限公司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金马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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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四方通信设备有限公司
河北鸿瑞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冻结被执行人河北四方通信设备有限公司、***、河北智康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河北鸿瑞通信科技有限公司、河北四明升光通信设备有限公司名下的银行存款61776091元。

二、冻结期限为一年。

本裁定立即执行。

裁判日期 2020-05-27
发布日期 2021-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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