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荣喜水产集团有限公司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荣成市西方石油有限公司 山东威海西霞口旅游有限公司 西霞口集团有限公司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
| 法院 | 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荣成市成山镇小岗南头村村民委员会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8200元,由原告荣成市成山镇小岗南头村村民委员会负担。 如不服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12-08 |
| 发布日期 | 2021-03-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