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3-2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玺淼(北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租赁合同纠纷
法院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解除原告***与被告玺淼(北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签订的《商户摊位租赁合同》;

二、被告玺淼(北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7日内退还原告***租金、保证金、管理费共计22800元;

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被告玺淼(北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199元,由原告***负担199元(已交纳),被告玺淼(北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负担1000元(原告***已预交,被告玺淼(北京)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7日内给付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20-12-07
发布日期 2021-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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