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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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陆军军医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营业部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 法院 |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营业部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医疗费13463.24元、护理费96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480元、营养费600元、交通费300元; 二、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医疗费3365.81元; 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义务人若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400元,减半收取计200元,由被告***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0-12-30 |
| 发布日期 | 2021-03-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