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小额诉讼案件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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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重庆伊仕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
法院 |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告重庆伊仕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退还原告***、***装修保证金(防漏)2000元、装修保证金(结构)2000元、装修许可证押金50元,共计4050元。 如果义务人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被告重庆伊仕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1-02-18 |
发布日期 | 2021-03-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