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芜湖亚夏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重庆众众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金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
| 法院 | 宁国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解除对被申请人***在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账户上存款人民币87894.37元的冻结; 二、解除对被申请人重庆众众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账户上存款人民币87894.37元的冻结。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3-02 |
| 发布日期 | 2020-03-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