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补偿金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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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广州富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天力物业发展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广州富星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广州鼎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经济补偿金纠纷 |
| 法院 |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确认原告广州天力物业发展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与被告***的劳动关系于2020年6月8日解除; 原告广州天力物业发展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无需支付被告***经济补偿金20203.43元; 驳回被告***的其他申请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0元,减半收取计5元,由被告***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 裁判日期 | 2020-12-29 |
| 发布日期 | 2021-03-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