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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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长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湘支行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查询、冻结、划拨、扣留、提取被执行人邱伟丰的银行存款或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838575.38元(含执行费,利息暂计算至2020年8月3日);或者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1-03-26 |
发布日期 | 2021-03-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