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3-2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法院 河南省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公司6598.1元。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5元,由被告***承担。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1-02-25
发布日期 2021-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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