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上海宝江拍卖有限公司 上海锦明商业房地产有限公司 上海星耀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
法院 |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原告上海星耀经贸发展有限公司与被告***签订的关于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XXX号XXX室房屋的《不动产租赁合同》于2020年10月14日解除。 二、被告***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上海星耀经贸发展有限公司返还租金人民币51,000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075元,减半收取计人民币537.50元,由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2-09 |
发布日期 | 2021-03-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