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押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深圳市丰帆达科技有限公司 国民信托有限公司 新疆汇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质押合同纠纷 |
法院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277172.56元(深圳市丰帆达科技有限公司已预交264163.8元,新疆汇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已预交13008.76元),由新疆汇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负担13008.76元,由深圳市丰帆达科技有限公司负担264163.8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1-03-24 |
发布日期 | 2021-03-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