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3-0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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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山东省阳信县人民法院
案号 -
案由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法院 山东省阳信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原告***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10464.88元,由原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 判 长  张龙庆

人民陪审员  姚佃文

人民陪审员  冯延涛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四日

法官助理刘静

书记员王甜

裁判日期
发布日期 2020-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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