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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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西安高科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贵州云梦置业有限公司 中晨路桥建筑(北京)有限公司贵州第二分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 法院 |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被告中晨路桥建筑(北京)有限公司贵州第二分公司应于本判决书生效后十五日内向原告西安高科建材科技有限公司支付货款人民币171730元及违约金人民币50000元,共计221730元; 二、驳回原告西安高科建材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626元,由被告中晨路桥建筑(北京)有限公司贵州第二分公司承担。因原告已预缴,被告应在履行付款义务时将上述诉讼费一并给付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10-21 |
| 发布日期 | 2021-03-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