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3-2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抚顺纵横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申请执行人执行异议之诉
法院 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吉林省大安市人民法院(2020)吉0882民初1851号民事判决。

二、继续对大安市长虹小区10栋1单元701室房屋的执行。

一审案件受理费50.0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50.00元,由***、抚顺纵横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共同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1-01-28
发布日期 2021-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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