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3-29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云南道涵交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云南金鑫智能泊车设备有限公司
贵州腾龙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承揽合同纠纷
法院 贵州省龙里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云南道涵交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云南金鑫智能泊车设备有限公司价款2,641,460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265,466.73元(2020年8月21日起至2,641,460元付清之日止的违约金,按日0.3‰计算支付)。

二、***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驳回云南金鑫智能泊车设备有限公司的其余诉讼请求。

如果义务人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8,181.5元、保全费5,000元,由云南金鑫智能泊车设备有限公司负担4,947元,云南道涵交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负担18,234.5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则发生法律效力。

本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后,若义务人未按本判决指定的履行期限履行清偿义务,权利人可在义务人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内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裁判日期 2020-11-22
发布日期 2021-03-29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