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协议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3-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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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合伙协议纠纷
法院 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维持吉林省白城市洮北区人民法院(2020)吉0802民初1163号民事判决第二项,即被告史海鹏不承担责任;

二、撤销吉林省白城市洮北区人民法院(2020)吉0802民初1163号民事判决第一项,即被告***于判决生效后立即支付原告购羊款84,640.00元及盈余款为7055.00元;

三、变更吉林省白城市洮北区人民法院(2020)吉0802民初1163号民事判决第一项为***于判决生效后立即支付***购羊款45,320.00元及盈余款为7055.00元。

一、二审案件受理费3249.00元,由***负担1693元,***负担1556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12-29
发布日期 2021-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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