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四川自贡嘉丰置业有限公司 浙江嘉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的起诉; 预交的案件受理费1508元,本院予以退还。 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0-02-03 |
| 发布日期 | 2020-03-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