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销售纠纷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19-12-17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遵义市美的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广东美的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商品房销售纠纷
法院 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995元(已减半收取),由原告***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应在判决书送达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还应在上诉期届满后七日内交纳上诉费用,上诉于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则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2019-10-24
发布日期 2019-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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