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物分割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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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北京路支行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共有物分割纠纷 |
法院 |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坐落于昆明市的房屋归原告***所有; 二、被告***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配合原告***办理前述房屋过户,完成权属变更登记; 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8483元,由原告***负担5000元、被告***负担3483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于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03-21 |
发布日期 | 2021-03-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