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昆明仁达工业自动化有限公司 云南华电金沙江中游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云南亘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服务合同纠纷 |
| 法院 |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被告昆明仁达工业自动化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云南亘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合同款项120280元。 如未按照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706元,减半收取1353元,由被告昆明仁达工业自动化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于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裁判日期 | 2021-03-23 |
| 发布日期 | 2021-03-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