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发布于:2020-03-06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南充石达化工有限公司
江苏赛特电气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南充石达化工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195万元。冻结期限为一年。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江苏赛特电气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裁定书送达之日起5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申请人应当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本院将解除保全。

申请保全人申请续行财产保全的,应当在保全期限届满七日前向人民法院提出;逾期申请或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保全的法律后果。

裁判日期 2019-11-27
发布日期 2020-03-06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