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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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产品责任纠纷 |
法院 | 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1980元,由原告***、***、***共同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于接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云南省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双方当事人均服判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若负有义务的当事人不自动履行本判决,享有权利的当事人可在本判决规定履行期限届满后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 |
裁判日期 | 2020-12-23 |
发布日期 | 2021-03-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