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上海都市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水发设计集团(苏州)有限公司 江苏兴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南翔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张家港攀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重庆市鑫格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苏州建华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江苏德一新型建筑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张家港市永兴塑钢门窗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 法院 | 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江苏兴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51461元,由原告江苏兴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按照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开户名称: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苏州苏福路支行,账号:10×××76)。 |
| 裁判日期 | 2020-01-15 |
| 发布日期 | 2020-03-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