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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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陕西苏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法院 | 韩城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原告***与被告***达成的关于韩城矿区XX小区XX楼工程转包的口头协议无效。 二、被告***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原告***工程转包费100万元。 三、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判决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3800元,由原告***负担1380元,被告***负担1242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陕西省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12-23 |
发布日期 | 2021-03-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