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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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撤销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法院(2020)鲁0404民初1079号民事判决; 二、***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偿还材料欠款15.15万元及利息(以15.15万元为基数,自2019年12月1日起至判决生效之日止,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三、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630元,减半收取计1,815元,由***负担1615元,***负担20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3630元,由***负担3302,由***负担328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裁判日期 | 2021-02-22 |
发布日期 | 2021-03-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