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3-3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山东省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法院(2020)鲁0404民初1079号民事判决;

二、***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偿还材料欠款15.15万元及利息(以15.15万元为基数,自2019年12月1日起至判决生效之日止,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三、驳回***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630元,减半收取计1,815元,由***负担1615元,***负担200元;二审案件受理费3630元,由***负担3302,由***负担328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1-02-22
发布日期 2021-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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