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03-3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安徽省蚌埠市龙子湖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查封、扣押、冻结、划拨、扣留、提取被执行人陈桂峰价值42226元的相关财产。

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为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为二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

需要续行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十五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扣押、冻结)的书面申请。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2021-03-12
发布日期 2021-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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