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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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安徽省蚌埠市龙子湖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查封、扣押、冻结、划拨、扣留、提取被执行人陈桂峰价值42226元的相关财产。 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为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为二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为三年。 需要续行查封(扣押、冻结)的,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十五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扣押、冻结)的书面申请。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裁判日期 | 2021-03-12 |
发布日期 | 2021-03-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