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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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濮阳市雲霄电器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劳务合同纠纷 |
法院 | 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被告***、濮阳市雲霄电器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欠款16500元及利息(自2020年1月10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计算至付清之日止)。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106元,由二被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11-23 |
发布日期 | 2021-03-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