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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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南京卓雅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马金机电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江苏马金机电设备工程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 法院 | 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中止在(2017)苏0104民初2512号民事判决书中执行过程中,对本院已提取的、亳州市谯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向被执行人江苏马金机电设备工程有限公司支付的工程款的执行。 二、驳回异议人安徽亦森工程科技有限公司其他异议请求。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起诉讼。 |
| 裁判日期 | 2021-01-28 |
| 发布日期 | 2021-03-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