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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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淮南中兴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
类型 | 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法院 | 安徽省淮南市八公山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确认原告***与被告淮南中兴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于2019年4月3日签订的《补充协议》有效。 案件受理费80元,由原告***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0-12-21 |
发布日期 | 2021-03-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