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二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1-03-3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法院 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吉林省辉南县人民法院(2019)吉0523民初658号民事判决;

二、停止对坐落于××县楼南社林权[辉林证字(2012)第1106077号]的执行。

一、二审案件受理费共计150.00元,由被上诉人***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0-12-07
发布日期 2021-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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